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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它包括以下内容:
凭证名称:
凭证的名称,如发票、收据、银行结算凭证等。
填制日期:
凭证填制的日期。
凭证编号:
凭证的编号,用于追踪和管理。
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业务内容:
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如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劳务费等。
业务数量和金额:
涉及的经济业务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填制单位:
填制凭证的单位或个人。
填制人:
填制凭证的人员姓名。
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经办业务部门或验收人员对凭证的确认。
原始凭证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
外来原始凭证:从外部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凭证,如发票、收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等。
自制原始凭证: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等。
原始凭证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是记录会计账目的核心物品,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