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国工程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资源补偿费是指采矿权人为了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这是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定,由矿山企业缴纳的一种费用,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合理利用资源与保护资源。
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主体通常是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而征收对象是经过开采或采选后脱离自然状态的矿产品,如原油、原煤、原矿或精矿。费基是矿产品的销售收入,计算方式依据矿产品是否经过加工、是否有国家规定价格或按市场平均价格计算。
资源补偿费的费率根据不同的矿种有所不同,通常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0.5%至4%)计征。实际征收额的计算公式为: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 = 矿产品销售收入 × 补偿费费率 × 开采回收率系数。
资源补偿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