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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费用。根据会计原则和税务规定,待摊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低值易耗品摊销:
指企业购买的价值较低、使用期限短的易耗品,如办公用品等,其成本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摊销。
财产保险费:
企业为固定资产或存货支付的保险费用,如果是一次性支付较大数额,则应分摊到各个保险期间。
排污费:
企业为排放污染物支付的环保费用,通常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分期摊销。
技术转让费:
企业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技术转让费用,根据合同期限或法律规定分期摊销。
广告费:
企业为推广产品或服务发生的广告费用,根据广告效果或合同期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
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护和小修的支出,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预计使用寿命分期摊销。
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
企业预付给出租方的租金,如果租赁期限较长,则应分摊到各个租赁期间。
长期待摊费用:
指企业发生的、应在1年以上的期间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如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待摊费用这一科目已经被废除,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应通过“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