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专业考研咨询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其他收益通常指的是事业单位或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之外所获得的各种收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投资收益:
包括投资期间分得的利息或红利,以及出售或收回投资时形成的买卖差价。
利息收入:
指事业单位因在银行存款或与其他单位或企业的资金往来而获得的利息收入。
损赠收入:
指事业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无偿赠送给事业单位的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包括实物或现金。
固定资产租赁收入:
事业单位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出租给其他单位或团体使用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违约金收入:
指因违反合同条款而支付的违约金或其他形式的罚款收入。
其他杂项收入:
如个税扣缴手续费、特定纳税人加计抵减税额、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等。
这些收入项目可能因事业单位或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而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收益的确认和计量应遵循相应的会计准则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