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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附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原始凭证
发票、收据、支票存根、银行对账单等,用于证明交易或业务发生的原始文件。
合同或协议
如果交易涉及合同或协议,可能需要附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审批文件
如果交易需要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可能需要附上相关的审批文件或批准记录。
财务报表
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用于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报告。
其他支持性文件
根据具体业务需要,可能还需要附上其他支持性文件,如运输单据、入库单、出库单等。
自制单据
工资表、入库单、出库单、借款单、各种计提的自制表格、相应文件、收据等。
外来单据
发票、销售清单、合同、协议、银行进账单、提货单、利息单、行政单位开具的事业收费凭证、完税证、支票存根、电汇单、收款收据等。
其他特定情况
销售货物时,可能需要附上销售合同、发票、销售凭证、销售结算记录、单据登记表等。
采购记账凭证附件可能包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运费凭证和采购发货单。
结账和更正错误
结账的记账凭证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
当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时,可能需要附上原始凭证分割单。
记账凭证编号
根据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业务等分类进行编号。
更正凭证
发现错误时,应重新填制记账凭证,并用红字注销法或蓝字填制更正凭证。
电子记账凭证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一般要求,并应认真审核。
摘要和会计分录
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
现金和银行存款
只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收入或付出的经济业务,应以付款业务为主,不填制收款凭证。
请根据具体的业务类型和会计规定,选择相应的附件进行记账凭证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