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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意见是审计师在完成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后,根据审计结果所发表的意见。审计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的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存在需要强调的事项,如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疑虑或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
保留意见:
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存在影响重大的错报。
否定意见:
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不公允的,或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
无法表示意见:
本质上不是一种审计意见,因为注册会计师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收集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对财务报表是否合法、是否公允表示意见。
这些审计意见类型帮助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了解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