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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额转出通常指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某些原因(如免税项目使用)不能抵扣,需要将其转出到成本或费用中。以下是免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免税项目使用
当购进的材料或商品用于免税项目时,需要将抵扣的增值税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业务退税
出口业务享受退税(免抵退)时,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部分记为其他应收款,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税收入进项转出
对于生产企业,如果出口业务符合免税条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需要转出。
转出额的计算公式为:转出额 = 不能准确区分的进项税额 × 免税收入 / 全部收入。
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转出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已抵扣进项税额 × 不动产净值率(特定情况下适用)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会计分录进行免税额转出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税法规定和会计处理可能随时间变化,请以最新的税法规定和会计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