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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票到货未到时,会计处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暂估入库
当货物到达但发票尚未收到时,企业应根据不含税价款进行货物的暂估入库处理。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周转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收到发票
当收到发票后,需要根据发票金额对之前暂估的金额进行调整。
如果暂估金额小于发票金额,需做如下调整: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周转材料
贷方红字
如果暂估金额大于发票金额,需做如下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支付款项
当支付款项时,通常是通过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方式进行。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
货物到达
当货物到达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入库的商品进行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发票先到货未到
当发票先到但货物未到,可以使用“在途物资”科目进行核算。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货物已到发票未到且已付款
如果货物已到但发票未到,且已经支付了部分或全部货款,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价或合同价进行估价入库。
发票到达后,进行相反的会计分录以冲回之前的估价。
以上步骤涵盖了发票到货未到时的基本会计处理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因企业的会计政策和所在国家的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务必遵循相关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