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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凭证附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发票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销售发票等,用于确认收到的应收账款款项。
合同:
证明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交易产品或服务详细内容和金额。
收款凭证:
如银行转账凭证、支票、现金收据等,证明应收账款的实际收款情况。
业务凭证:
如提货单、装车单等,为交易实际发生提供证明。
收据:
如果开具了收据,应附上收据作为附件。
购货清单:
当数量较多时,附上购货清单。
其他相关文件:
如借款单、付款审批单、费用报销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收款收据、现金支出单等自制附件,以及支票票根、现金缴款单、银行汇款单、进账单等外来附件。
共同证据:
如供销合同、租赁合同、委托书、三方协议等约定双方责任的其他文件复印件,以及判决书、调解书、和解协议等有助于证明经济业务的其他文书。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附件,确保账目清晰、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