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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的增值税抵扣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抵扣凭证:
企业购进粮食时,可以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 = 发票上注明的买价 × 扣除率。
扣除率:
一般情况下,扣除率为9%。如果粮食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在领用当期可以加计扣除10%的进项税,即实际扣除率为10%。
会计处理:
抵扣进项税额后,剩余金额作为货物成本入账。
例如,如果企业在粮食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10000元,那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进项税额 = 10000元 × 9% = 900元
```
会计分录可能如下:
```
借:原材料 9100元 (10000元 - 9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0元
```
请注意,税法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因此具体的抵扣率应以最新的税法规定为准。如果有最新的税率变动,请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