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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明细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进项税额:
记录企业购入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额,以及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
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已交税金:
记录企业当月已缴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未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
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应预缴的增值税额,如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等。
待抵扣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但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因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而留存的税额,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简易计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出口退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或服务应退还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