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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1. 记录进项税额: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资产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
2. 认证进项税额:
将收到的防伪税控开具的抵扣联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进项税额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的贷方。
3. 抵扣与转出处理:
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认证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抵扣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负债账户。
如果进项税额未通过认证或超过规定期限未认证,则需作转出处理,借记相关资产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
4. 月末处理:
月末,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
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正数(贷方),则借记该账户,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表示需要缴纳增值税。
如果余额为负数(借方),则表示留抵税额,可用于下期抵扣。
5. 交税处理: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负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