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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以下七项:
子女教育:
包括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每个子女每年可扣除12000元,即每月1000元。
继续教育:
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扣除3600元。
大病医疗:
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每年可扣除60000元。
住房贷款利息: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年可扣除12000元,即每月1000元。
住房租金:
根据城市规模不同,扣除标准每月为800至1500元。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
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相关扣除项目的修改和确认。需要注意的是,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经选定,扣除方式在当年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