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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担保通常是指担保物权的一种,它是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主要区别在于,用益物权侧重于对物的使用和收益,而担保物权则侧重于物的交换价值,即确保债务得到偿还的权利。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它们的目的不是对物的实体利用,而是确保债务的履行。例如,抵押权允许债权人在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对抵押的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需要注意的是,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物权的一种,它们都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和规范。在法律框架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自有不同的法律依据和适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