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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票流程通常如下: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登录税控发票开票软件。
选择“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填开”。
选择“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或“未抵扣”,然后确定。
填写必要信息,如销售方名称、税号、货物名称,并打印。
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等待信息表编号出现后提供给销售方。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销售方收到信息表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红字发票开具后,销售方根据正常程序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请注意,如果发票已经被购买方认证,则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如果发票未认证,则购买方需要提供发票拒收证明,然后销售方在防伪开票系统中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
以上步骤可能因软件更新或税务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请以最新的税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