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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费的具体最高限额如下:
1. 住房贷款利息:每个纳税人(含夫妻双方)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最高可扣除12万元。
2.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教育支出,最高可扣除1.2万元,包括学费、住宿费、书费等。
3. 继续教育:纳税人本人和配偶的继续教育支出,最高每年可扣除1万元,包括学费、住宿费、书费等。
4. 大病医疗:纳税人和其扶养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的大病医疗费用,最高可扣除15万元。
5. 赡养老人:纳税人每个月对赡养自己的父母的支出,最高可扣除2.4万元。
6.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城市租赁住房的支出,最高可扣除1.2万元。
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8.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9.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3000元。
10.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参加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扣除3600元;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在读期间每月扣除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