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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末收支结转主要包括收入结转和支出结转。以下是具体的结转程序:
收入结转
1. 将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贷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
借: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
贷:事业结余
```
2. 将经营收入贷方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
```
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
支出结转
1. 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借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
借:事业结余
贷: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
```
结余分配
1. 将“事业结余”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借方。
```
借:事业结余
贷:结余分配
```
2. 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和应提取的专用基金。
```
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
贷:专用基金
```
3. 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
借: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
注意事项
结转后,“事业结余”科目无余额。
结余分配后,如果有盈余,可以进一步分配;如果有亏损,则可能需要进行弥补。
结余分配的具体操作可能因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而异。
以上步骤是事业单位年末收支结转的基本流程。请根据您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