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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拨款科目的结转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汇总基建项目收支
将所有基建项目的支出、收入及应收应付账款分别进行汇总。
结转未完工项目
对于尚未完工的基建项目,将已发生的成本和费用转入“在建工程”科目。
结转已完工项目
对于已经完工的基建项目,将“在建工程”科目的余额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处理基建结余资金
如果当期有基本建设结余资金交回业务,根据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的部分,借记“大账”中财政拨款结转或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其余部分,借记“大账”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
计算基建项目累计收益
计算基建项目的累计收益,若为正数则转入“营业外收入”,若为负数则转入“营业外支出”。
处理预收款项和应收款项
将“预收款项”转入“其他应付款”,将“应收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
完成以上步骤后,基建账月底结转工作即告完成。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因不同的会计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