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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结转结余资金:指收入已经发生但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但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
2. 预算周转金:用于预算执行中的临时需要,确保预算能够顺利执行。
3.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平衡预算年度之间的收支波动。
4. 偿债准备金:用于偿还政府债务的准备资金。
5. 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涉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的会计核算事项。
6. 各类财政专户结存资金:包括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中的资金。
7. 其他财政存量资金: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的结转结余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旨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常涉及清理、管理和规范上述各类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