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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其核心思想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前几年内使用较高的折旧率,使得资产价值在早期就迅速减少。以下是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的基本步骤:
确定原值和预计使用寿命
资产原值: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
预计使用寿命:资产的预计使用年数。
计算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 = 2 ÷ 预计的折旧年限 × 100%。
计算年折旧额
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 × 年折旧率。
特殊处理
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的最后两年,如果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得到的折旧额低于直线法折旧额(即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再除以剩余年限),则需要改用直线法计算剩余两年的折旧额,以确保总折旧额等于直线法折旧额。
示例计算:
假设有一台固定资产,原值为1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0,000元。
计算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 = 2 ÷ 5 × 100% = 40%
计算年折旧额(前三年):
第一年折旧额 = 100,000 × 40% = 40,000元
第二年折旧额 = (100,000 - 40,000)× 40% = 24,000元
第三年折旧额 = (60,000 - 24,000)× 40% = 14,400元
特殊处理(最后两年):
第四年和第五年的折旧额需要使用直线法计算,以确保总折旧额等于预计净残值加上直线法折旧额。
第四年和第五年的折旧额 = (60,000 - 14,400 - 10,000) ÷ 2 = 17,800元
请注意,以上计算仅为示例,实际计算时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折旧法变更时的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