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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家批准,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债务凭证等形式,或利用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或利用民间会社形式,或通过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承诺高额回报,但往往缺乏合法的金融产品或投资项目支撑,存在很高的风险。
目前,非法集资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网络借贷:
一些网贷平台通过设计看似吸引人的理财产品,弱化项目审批,甚至编造虚假融资项目,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进行非法集资。
虚拟理财:
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通过设置各种奖金制度鼓励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进行非法集资。
房地产内购:
部分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提前销售房屋,甚至“一房多卖”,通过内部认购、团购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消费返利:
网站宣称购物后返现,但设置提现限制,或通过发展下线会员的方式,进行类传销的非法集资。
其他形式:
包括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通过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不仅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还可能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投资者应该提高警惕,谨慎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