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航建筑工程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可以作为质押物的有:
1. 动产质押: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的动产,如出质人享有的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
2. 金钱质押: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
3. 权利质押:包括:
汇票、本票、存单;
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
股份、股票;
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
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其他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
特别地,商业秘密也可以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