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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杂费通常指的是企业或个人在日常运营中发生的、不属于特定项目或活动的间接费用,如办公用品、日常维护费用等。根据相关税务规定,公杂费可以开具的发票类型取决于费用的性质和金额:
办公用品及公杂费
单次发生费用金额5000元以内的,可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
单次发生费用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则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管理费用中的公杂费 (如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办公费用可能包括快递费、电话费、物业费、水电费等,这类费用发票可以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通费用可能包括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滴滴打车票等,这类费用发票同样可以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相关发票
与单位差旅费相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如餐饮费、住宿费、打车费等。
与单位车辆相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如加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与单位通讯相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如固定电话费、手机费、网络服务等。
与单位运输相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如装卸费、快递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