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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算税金,即根据已知的工资总额和应缴纳的税款金额,反推税前收入是多少。以下是计算步骤和公式:
确定个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总收入 - 个税起征点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扣除。
应用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超额累进税率表,将应纳税所得额对应到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应缴税款
应缴税款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反推总收入
总收入 = 应缴税款 + 个税起征点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扣除。
举个例子,如果某人已知应缴税款为1000元,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专项扣除为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为500元,其他扣除为2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 + 5000 + 1000 + 500 + 200 = 7700元
总收入 = 1000 + 5000 + 1000 + 500 + 200 = 7700元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公式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其他类型的收入如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