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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扣款时,会计处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销售折让
如果销售折让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如果销售折让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后,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事项,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果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额,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
如果扣款是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且不属于销售折让,可以将其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库存商品
对于生产出来的不合格产品,应按实际价值计入产成品,对于不能销售的产成品,应做报废处理,能收回的残值冲减废料价值。
会计分录
销售方:
```
借: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负数)
贷:应收账款
```
购买方:
```
借:应付账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负数)
贷:库存商品
```
税务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上,质量扣款不是作为一项“支出”来处理,而是作为销售收入的负项,即“收入的冲减”。
报税处理
根据当地税收规定,处理所产生的税收差异。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并确保符合当地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