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小百科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单位发放的餐补是否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为单位发餐费补贴给员工不在规定的个税免税范围内,所以要和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哪些收入是需要纳个税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演出、表演、广告、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因此,饭补及交通补贴,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哪些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个税?
主要有一下几种:
1、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2、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的补贴
3、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4、生活补助
5、救济金、抚恤金
6、工伤补贴
7、差旅费补贴
8、误餐费
9、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10、生育津贴
11、商业健康保险
12、供暖费补贴
13、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