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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存货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 原材料: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加工改变物品形态或性质的各种原料及辅助材料。
2. 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但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各个生产工序中的加工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入库的产品。
3.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需要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 产成品: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对外销售的产品。
5. 包装物:指用于包装本企业商品的各类包装容器和材料。
6. 低值易耗品: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低值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等。
7. 委托加工物资:指企业委托外部单位进行加工的物资。
此外,有些情况下,在途物资(如材料采购)和周转材料(如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也可能被包含在工业存货中。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存货内容可能会有所变化。以上信息基于一般情况,具体应以企业所在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