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酱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在2017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财务报表格式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包括:
利润表新增项目
新增“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两个项目,在营业利润部分反映企业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
资产负债表新增项目
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这些变化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