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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的“税款所属期间”通常是指企业或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实际经营或产生收入的时间段。根据相关规定,填写年报时,“税款所属期间”应遵循以下规则:
对于正常经营的企业,年报的“税款所属期间”应填报公历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那么“税款所属期间”应填报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至同年12月31日。
对于在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应的起始和结束日期,直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请根据您的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期间”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