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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 纳税申报表,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
4. 凭证复印件,用以证明公司的历史缴税情况;
5. 缴税申报表复印件,包括上一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应纳税款预缴税款的表格;
6. 其他材料,如企业的稽查证明、国家颁发的税收减免证明、有关报表等;
7. 月份各税电子回单复印件(盖章);
8.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9. 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10. 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11. 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2. 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企业类型、地区及税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