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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通常指的是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应付租金:
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或包装物的租金。
存入保证金:
如商品质量保证金、招标保证金、经销商保证金、股权转让保证金、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职工薪酬:
包括应付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应付统筹退休金、离职补偿金等。
借款或投资款:
企业对外的借款或投资所形成的款项。
其他单位或个人垫付款项:
如企业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医药费、房租费等。
预提费用:
企业预先计提但尚未支付的费用。
其他应付款项:
包括各种未明确列出的应付和暂收款项。
这些款项通常与企业的非经常性业务相关,并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负债项目单独列示。需要注意的是,“其他应付款”与“其他应收款”是两个不同的会计科目,前者反映的是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项,而后者反映的是企业应收但尚未收到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