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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购买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时取得或开具的,用以记载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这些凭证包括: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 农产品收购发票
4. 农产品销售发票
5. 完税凭证(包括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时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6.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7. 铁路运输发票
8. 非试点地区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
9. 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纳税人必须确保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否则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