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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与动产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是否可以移动以及移动对其价值和用途的影响。以下是具体的区分标准:
移动性
动产:可以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例如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除不动产外)。
不动产:位置固定,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移动会损害其性质或价值。
个别性
动产:通常没有特别的个别性,是普遍存在的。
不动产:具有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耐久性
动产:存在损耗,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损坏,耐久性有限。
不动产:一般寿命长久,如土地不会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可能增值。
数量有限性
动产:数量一般量化,没有太多限制。
不动产:土地总量固定有限,经济供给有弹性。
法律属性
动产:转让和权利设定通常不需要书面形式,以交付为公示方式。
不动产:转让和权利设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价值特性
动产:可能存在损耗贬值,保值增值的情况较少。
不动产:由于数量有限性及耐久性,通常具有保值增值的特性。
不动产的法律定义通常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而定着物可能包括建筑物、与土地尚未分离的生成物、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情况下,不动产的形态可能不是实物,例如探矿权和采矿权。
希望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您理解不动产与动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