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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所有损益类科目的会计分录
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损益类科目累计余额需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这些账户的余额应为零。按月结转的话,科目里只有"本年利润"。会计处理如下:
1、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2、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成本
3、年度结转利润分配:
(1)将本年的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如果是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月末将损益类科目中各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贷方,将损益类科目中各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例如“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一般是贷方余额,将其转入“本年利润”贷方。而“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等一般是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借方。损益类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如果转入的贷方大于借方,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即表示企业盈利;如果转入的贷方小于借方,本年利润为借方余额,即表示企业亏损。
结转所有损益类科目的内容
损益类科目具体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另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属于损益类科目,但是,由于其核算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而不是当年的损益。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该科目余额,在期末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应当结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期末余额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