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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的产生伴随着一系列的规定和步骤,以下是欧元产生时的一些关键规定: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1年12月10日,欧共体首脑会议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其中规定了实施单一货币的条件和时间表。
条约要求成员国达到一定的“趋同标准”,最迟在1999年1月1日,如果超过7个成员国满足条件,则可以开始实施单一货币。
《马德里决议》
1995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通过《马德里决议》,正式将单一货币命名为欧元,取代了之前的埃居(ECU)。
欧元的过渡阶段
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发行,具有全部的货币职能,成为具有超国家性质的法定货币。
从1999年1月1日到2001年1月1日是欧元的过渡阶段,在此期间,欧盟各国的货币依然流通,但进入欧元区的国家在商品标价上必须同时标明欧元和本国货币。
欧盟特别首脑会议
1998年5月2日,举行了欧盟特别首脑会议,确定了首批进入欧元区的11个国家的名单。
这些规定和步骤共同促成了欧元的诞生,并为其后续的流通和使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