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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报销中包含专票,且该专票在本月未抵扣时,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1. 在会计科目中建立一个新的科目,通常称为“待抵扣进项税额”。
2. 收到发票并入账时,将进项税额分录借记“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进项税额”科目。
3. 当企业需要抵扣进项税额时,将进项税额分录借记“应交税费-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4. 当企业完成进项税额的抵扣时,将进项税额分录借记“应交税费-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余额应该始终为正数,表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