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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小微企业主要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
增值税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附加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根据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税率分别为7%、3%、2%。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减半征收城建税,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税种
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可能还会有其他的税收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