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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入账价值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确定暂估入账价值的方法
按货物清单或相关采购合同协议上的价格入账;
按最近一次的采购价格入账;
按最近市场的公允价值入账;
按售价×预计成本率计算。
纳税人类型对暂估入账的影响
一般纳税人:
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不含税价格入账;
若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含税价格入账;
小规模纳税人:应按含税价格暂估入库。
账务处理要点
当货物已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时,一般纳税人应按货物清单或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月末进行暂估,并在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进行调整。
典型情况下的暂估入账
存货暂估入账:
当采购入库和发票收到存在时间差时,企业需在月底根据入库单或合同对未收到发票的存货进行暂估入账;
收到发票时,用红字冲回原暂估入账金额,并按发票金额重新入账。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
当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时,企业需根据估计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
待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实际成本调整暂估价值,但已计提的折旧额不进行调整。
未取得发票成本费用的暂估
对于已真实发生的业务,如房租、水电费等,当期未取得发票的,可以通过预提的方式暂估入账。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暂估入账方法,并确保符合相关会计原则和税务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暂估入账是一个估计的过程,最终应以实际发生的金额或取得的发票金额为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