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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代销商品时,应遵循以下开票步骤和原则:
委托代销协议
商场与供货商签订代销协议,明确代销商品、数量、价格等信息。
商品交付
商场在将商品交付给顾客时,应向顾客开具发票。
销售后开票
商场在销售商品后,根据实际销售金额开具发票。
发票内容应包含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商场需在发票上注明供货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信息。
税务处理
商场扣留部分款项实质是提供租赁服务、管理服务、销售水电等,应根据合同及业务实质开具发票。
代销商在开具发票时应确保所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税务风险。
进项税额抵扣
商场根据销售清单,取得委托方给商场开具的委托代销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发票开具时机
通常,委托方在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不开具发票,而是在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后,根据受托方开具的代销清单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给受托方。
请根据上述步骤和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发票的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