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发生了哪些变化

2024-12-12 1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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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变化包括:

总体原则与定位

明确会计工作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会计制度与信息化建设

强调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

会计核算范围与要求

合并了原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明确了单位应对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成本增减及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等六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与检查

加强内部监督,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将其纳入内部控制制度。

协作检查,规定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管理等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协作,避免重复查账。

会计机构与人员

明确单位可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选择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等方式组织会计工作。

财务会计报告的一致性

要求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应当一致,且若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审计报告应随同提供。

会计档案管理

要求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违法行为的处罚加重

提高了对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

文字规范

将所有相关条文中“帐”统一修改为“账”。

保密条款

新增了保密条款,强化保密责任。

科技应用

鼓励科技的应用,尤其是在会计软件和数据处理方面的创新,允许企业使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来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小微企业条款调整

简化了涉及小微企业的部分会计程序,以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

这些变化体现了国家对会计行业规范管理的加强,以及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