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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施工需要交纳的税种主要包括: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预缴税款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 ÷ (1 + 9%) × 2%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或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预缴税款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 ÷ (1 + 3%) × 3%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为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依据施工项目所在地判断适用税率,通常为7%(市区)、5%(县城、建制镇)或1%(其他)。
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为预缴的增值税税额,费率为3%。
个人所得税
工程作业人员的工资薪金由所在单位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企业所得税
跨地区异地施工,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局预缴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根据具体合同类型和金额缴纳。
其他地方性税费
可能包括地方教育附加等。
请注意,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具体税率和征收办法应以当地税务机关的最新公告或规定为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