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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账本中书写数字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数字大小 :数字大小要匀称,书写笔划要流畅,独立有型,不能连笔。
数字位置:
阿拉伯数字应紧贴底线书写,其高度占全格的1/2至2/3的位置。除“6、7、9”外,其他数码要高低一致。
数字倾斜度:
数字应向右倾斜30度到45度。
数字高度:
数字高度应为表格高度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其中6要比其他数字高一些,但一般不超出表格;
7和9比其它数字低些,下半部分占据下一行的上半格。
数字写法
0:不能有缺口。
8:上方不能开口。
4:两竖要平行,9不能开口和留尾巴。
大写数字:
财务数字大写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需要把阿拉伯数字转化为大写数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金额表示:
金额数字前应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小数点:
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后应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金额分隔:
金额数字中如有千位分隔,应在千位上添加逗号,例如“¥1,000.00”表示为一千元。
金额结束: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或者“正”字。
遵循这些规范有助于确保账本中数字的清晰、准确和易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