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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对于固定资产的金额,有以下规定:
对于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对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如果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也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可以选择将小额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或生产成本不超过2000元)的直接费用、借款费用或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建议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