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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月底的摊销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次摊销法
在领用时,将低值易耗品的全部价值一次性计入成本或费用。
报废时,如果有残值,则将其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的减少,冲减相应的成本或费用。
分次摊销法
根据使用期限的长短或价值的大小,按月平均摊销。
摊销期在一年以内时,作为“待摊费用”,超过一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贷记“低值易耗品”。
分月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
五五摊销法
在领用时,先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的50%,报废时再摊销剩余的50%(扣除残值)。
领用和报废时的会计分录与一次摊销法类似,但需要额外计算和记录摊销额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