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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折旧的计算是会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用于反映固定资产随时间流逝而发生的价值减少。对于厂房这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确定原值
厂房的原值是指购买或建造厂房时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格、建筑费用、安装费用等。
确定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年限通常根据厂房的物理损耗、功能退化、经济寿命、法律规定或管理层的判断来确定。
选择折旧方法
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直线法是将厂房的原始价值减去残值后,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得到每年的折旧额。
计算折旧额
使用选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每年的折旧额。例如,使用直线法时,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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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折旧额 = (资产原价 - 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折旧额 = (资产原价 - 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
将计算出的折旧额计入成本或费用,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计算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是每年折旧额的累积总和,反映了厂房价值的减少。
举例说明,如果一个厂房的原值为1000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残值为50万,则每年的折旧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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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折旧额 = (1000万 - 50万) / 10年 = 95万/年
```
累计折旧则为:
累计折旧 = 95万/年 × 10年 = 9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