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象棋专业棋手等级分计算方法:
1. 2 如何确定一次比赛中原无等级分棋手的等级分“R(U)”。
1.2.1 首先确定该次比赛的平均等级分“Ra”1.2.1a 在瑞士制或团体赛中,以原无等级分棋手所遇对手的平均等级分为准。
1. 2.1b 在循环制比赛中,有等级分棋手和无等级分棋手的成绩都要计算。比赛平均等级分R(a),按下列要求确定:(1)确定有等级分棋手的平均等级分“R(ar)”。
(2)确定每个有等级分的棋手对所有对手的得分率“P”。然后确定他的每个对手的等级分差“d(P)”,再确定对手的平均等级分差“d(Pa)。”(3)“N”表示对手人数。R(a)=R(ar)-d(Pa)*n/(n+1)1.22 如果无等级分棋手胜率为50%,那么=R(u)=R(a )。
1. 23 如果无等级分棋手胜率在50%以上,那么R(u)=R(a)+每超过50%胜率半分,加12.5。
1. 24 如果无等级分棋手在瑞士制赛或团体赛中胜率低于50%。R(u)=R(a)+d(P)1.25 如果无等级分棋手在循环制赛胜率低于50%:R(a)=R(a)+d(P)*n/(n+1)1.3 然后根据愿无等级分棋手在若干次比赛中的平均等级分R(u),确定所要公布的新等级分成绩R(n)。例如,一名棋手在5个对局中取得等级分R(u)2280分,在10个对局中取得等级分2400分,在5个对局中取得等级分2000分,那么R(n)=[2280*5+2400*10+2000*5]/20=22701.31 如果棋手的首次表现分少于2005分,其成绩无效。
1. 3.2 国际棋联等级分名册中的新等级分个位数以最接近的5或0为进位单位。
1. 4 有等级分棋手等级分升降的确定:
1. 4.1 确定平均等级分R(a)在瑞士制、团体赛或个人对抗赛中,以棋手的对手平均等级分为平均等级分。等级分差超过350分,在计算等级分时按等级分差350分对待。循环制比赛以包括无等级分棋手在内的总平均等级分为平均等级分(计算方法见1.21b或1.21c条款)。
1. 42 1.21b或1.21c条款同样适用于名誉等级分的计算。
1. 43 R是所公布的有等级分棋手的等级分。R-Ra=D,援用1.1b条款以确定P(D)。
1. 44 W是实际得分,We是预期得分。We=P(D)*n,该公式运用于瑞士制或个人对抗赛。We=P(D)*(n+1)-0.5,该公式运用于循环制比赛。ΔR=K(W-We)ΔR是等级分升降值。
1. 44a K是递增乘积K=25,适用于新列入等级分名册的棋手,一直到他至少完成30个对局赛事。K=15,适用于等级分一直低于2400分的棋手。K=10,棋手的正式等级分一经达到2400分,并至少已完成了30个对局的赛事,以后,他的K值永远为10。
1. 45 要确定有等级分棋手的新等级分R(n),必须确定他所参加的每一次比赛的等级分升降值ΔR。R(0)为原有等级分。∑ΔR是该棋手已参加的每次比赛的等级分升降值ΔR总和。R(n)=R(0)+∑ΔR1.46 新等级分R(n)个位数的进位单位为最临近的5或0 1.2 如何确定一次比赛中原无等级分棋手的等级分“R(U)”。
1. 2.1 首先确定该次比赛的平均等级分“Ra”1.2.1a 在瑞士制或团体赛中,以原无等级分棋手所遇对手的平均等级分为准。
1. 2.1b 在循环制比赛中,有等级分棋手和无等级分棋手的成绩都要计算。比赛平均等级分R(a),按下列要求确定:(1)确定有等级分棋手的平均等级分“R(ar)”。
(2)确定每个有等级分的棋手对所有对手的得分率“P”。然后确定他的每个对手的等级分差“d(P)”,再确定对手的平均等级分差“d(Pa)。”(3)“N”表示对手人数。R(a)=R(ar)-d(Pa)*n/(n+1)1.22 如果无等级分棋手胜率为50%,那么=R(u)=R(a )。
1. 23 如果无等级分棋手胜率在50%以上,那么R(u)=R(a)+每超过50%胜率半分,加12.5。
1. 24 如果无等级分棋手在瑞士制赛或团体赛中胜率低于50%。R(u)=R(a)+d(P)1.25 如果无等级分棋手在循环制赛胜率低于50%:R(a)=R(a)+d(P)*n/(n+1)1.3 然后根据愿无等级分棋手在若干次比赛中的平均等级分R(u),确定所要公布的新等级分成绩R(n)。例如,一名棋手在5个对局中取得等级分R(u)2280分,在10个对局中取得等级分2400分,在5个对局中取得等级分2000分,那么R(n)=[2280*5+2400*10+2000*5]/20=22701.31 如果棋手的首次表现分少于2005分,其成绩无效。
1. 3.2 国际棋联等级分名册中的新等级分个位数以最接近的5或0为进位单位。
1. 4 有等级分棋手等级分升降的确定:
1. 4.1 确定平均等级分R(a)在瑞士制、团体赛或个人对抗赛中,以棋手的对手平均等级分为平均等级分。等级分差超过350分,在计算等级分时按等级分差350分对待。循环制比赛以包括无等级分棋手在内的总平均等级分为平均等级分(计算方法见1.21b或1.21c条款)。
1. 42 1.21b或1.21c条款同样适用于名誉等级分的计算。
1. 43 R是所公布的有等级分棋手的等级分。R-Ra=D,援用1.1b条款以确定P(D)。
1. 44 W是实际得分,We是预期得分。We=P(D)*n,该公式运用于瑞士制或个人对抗赛。We=P(D)*(n+1)-0.5,该公式运用于循环制比赛。ΔR=K(W-We)ΔR是等级分升降值。
1. 44a K是递增乘积K=25,适用于新列入等级分名册的棋手,一直到他至少完成30个对局赛事。K=15,适用于等级分一直低于2400分的棋手。K=10,棋手的正式等级分一经达到2400分,并至少已完成了30个对局的赛事,以后,他的K值永远为10。
1. 45 要确定有等级分棋手的新等级分R(n),必须确定他所参加的每一次比赛的等级分升降值ΔR。R(0)为原有等级分。∑ΔR是该棋手已参加的每次比赛的等级分升降值ΔR总和。R(n)=R(0)+∑ΔR1.46 新等级分R(n)个位数的进位单位为最临近的5或0
草民=0
县丞=50
县令=150
都尉=350
校尉=750
常侍=1550
中郎将=3150
太守=6350
刺史=12750
将军=20000
太尉=30000
大将军=40000
王=50000
计分方法:
赢方得1分,输方得-1分。
10步内结束,赢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