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写法:
「高」 甲2807合28143
〈名〉
(1) 由下至上的距离 [height]
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列子·汤问》
(2) 又如:标高;加高;增高
(3) 高处 [an elevated place]
高字为象形字,商代文字不从口者当为初形。《说文》:“高,崇也,象台观高之形。”
商代文字下端加“口”字者,成为此字定型的基础。西周、春秋文字与商代的相似。战国文字出现简省写法,秦统一文字系参考战国字形略作省改而成。商代甲骨文多用“高”为远义,故“高祖”即远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