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代,为了更好地管理城市和市场,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负责这项工作。
在长安等大城市中,市令或市长是负责管理市场的官员,他们的官署设在市中,称为市楼或旗亭。市令或市长不仅负责管理市内的治安和商贾交易,还负责收取市肆租税等。这些机构确保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此外,除了长安这样的大都市,汉代的其他城市也有类似的管理机构。这些机构的存在对于维护城市秩序、促进商业活动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汉代还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商业活动的公平和公正。总的来说,汉代专门管理市的机构是市令或市长以及他们的官署市楼或旗亭。这些机构在汉代的城市管理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商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由政府设立并管理,严格规定交易时间。政府专门设立集市官员,称为“令”或“市长”。同时在边境开设“边市”或“胡市”,从事对少数民族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