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
因此取消食品“QS”。 取消食品“QS”原因如下所示:
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是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完全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
三是取消“QS”标志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10月1日以后,带有“QS”标志的食品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场,这期间市场上带有“QS”标志老包装的食品和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会同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