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开始,1996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开始实行全国高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制度,也称为“平行志愿制”,其中最主要的变化就是高校取消了全国统一的招生计划,而采用各自制定的招生计划,考生可以在自己心仪的高校中选择填报多种志愿,而高校则从报考该校的考生中按照各自制定的招生计划进行综合考虑,对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因此,“96志愿”指的就是在1996年采用的平行志愿制投档录取制度。
96个志愿制度是从2014年开始实行的。在此之前,高考志愿总数为24个,每个考生最多只能填报6个志愿。为了解决高校招生中的短板问题和降低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难度,教育部规定从2014年高考开始将填报志愿总数增加至96个,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4个志愿,即96个专业和院校。实行96个志愿制度后,考生更有机会获得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和院校的录取机会,也能更好地满足高校的招生需求。